2.1.1.1研提

研提單位:辦理(研提)機關

作業流程說明:由研提機關撰寫計畫書,完成後上呈審查機關審查。

登入系統後,先選擇[預算別],再於[計畫研提]功能選單,點選[單一及細部計畫],如下圖所示:

作業流程說明: 由研提機關撰寫計畫書,本章將計畫書拆分為五小節說明:

一、【計畫基本資訊】、【計畫依據、執行期限】、【提送機關、主持人及總聯絡人】、【執行機關、執

  行人及主辦人】

二、【計畫內容】、【重要工作項目】、【預定進度】、【預期效益】

三、【預算細目及計畫分類】、【適用政府採購法之項目】

四、【附加檔案】、【計畫書存本】

五、【編製完成】;將計畫書撰寫完成後需上呈審查機關審查

一、【計畫基本資訊】

※填寫說明:

A. 單一非延續型計畫:

填寫非延續型計畫名稱等基本資訊

 步驟 1:「計畫年度」欄,選取計畫所屬年度,系統預設為當年度,可自行修改

 步驟 2:「計畫性質」欄,點選 ●單一計畫

 步驟 3:「是否為延續型計畫」欄,點選 ●否

 步驟 4:「計畫別」欄,挑選計畫補助款所屬「計畫別」(系統依選取之「計畫年度」顯示當年度之計

  畫別清單)。

 步驟 5:「主管(審核)機關」欄,系統依選擇之「計畫別」,顯示預設之審核機關

 步驟 6:「審查人員」欄,系統依選擇之「主管(審核)機關」,顯示計畫審查專家, 請選取計畫之審查

  人員

 步驟 7:「本年度計畫編號」依選擇之「計畫別」由系統自動編號,於存檔後顯示暫編碼,如 107 保

  發-11.1-保-01-03-01_20180325113758_暫編號。 「去年度計畫編號」則顯示為新提計畫

 步驟 8:「自訂尾碼」欄,請加"-"或"()"等符號,以利計畫編號編碼,如 -北 02。 (非必填欄位)

 步驟 9:選取「計畫所在地」,可多選計畫執行所在地。

 步驟 10:輸入計畫「中文名稱」(必填欄位) 及計畫「英文名稱」(非必填欄位)

B. 單一延續型計畫:填寫延續型計畫名稱等基本資訊

 步驟 1:「計畫年度」欄,選取計畫所屬年度,系統預設為當年度,可自行修改

 步驟 2:「計畫性質」欄,點選 ●單一計畫

 步驟 3:「是否為延續型計畫」欄,點選 ●是

 步驟 4:「計畫別」欄,挑選計畫補助款所屬「計畫別」(系統依選取之「計畫年 度」顯示當年度之計

  畫別清單)。

 步驟 5:「主管(審核)機關」欄,系統依選擇之「計畫別」,顯示預設之審核機關

 步驟 6:「審查人員」欄,系統依選擇之「主管(審核)機關」,顯示計畫審查專家, 請選取計畫之審查

  人員

 步驟 7:「去年度計畫編號」依選擇之「計畫年度」,顯示計畫編號清單

 步驟 8:「本年度計畫編號」依選擇之「計畫別」由系統自動編號,於存檔後顯 示暫編碼,如 107 保

  發-11.1-保-01-03-01_20180325113758_暫編號

 步驟 9:「自訂尾碼」欄,請加"-"或"()"等符號,以利計畫編號編碼,如 -北 02 (非必填欄位)

 步驟 10:選取「計畫所在地」,可多選計畫執行所在地

 步驟 11:輸入計畫「中文名稱」(必填欄位) 及計畫「英文名稱」(非必填欄位)

二、【計畫依據、執行期限】

※填寫說明:

 步驟 1:輸入計畫依據,欄位中請勿貼入表格或圖片。

 步驟 2:輸入執行期限。

    A. 如為連續性之中長程計畫請填明「全程計畫」之執行期限,如為一年期計 畫即應與「本年度計

     畫」執行期限一致。

    B. 「本年度計畫」執行期限應依據計畫年度填寫,因公務預算計畫係當年度計畫當年度核銷,故

     年度計畫執行期限需在計畫年度範圍內;計畫結束日期以 不超越全程計畫執行期限為原則。

三、【提送機關、主持人及總聯絡人】

※填寫說明:

 步驟 1:選填提送機關。

    A. 如為委辦計畫,機關名稱請填計畫主辦單位(機關)。

    B. 計畫主持人請填計畫主辦單位主管。

 步驟 2:選填計畫總聯絡人。

    A. 計畫總聯絡人,負責計畫進度控制、季報表、期中檢討及執行成果填報,限 填一名。

    B. 如為委辦計畫,計畫總聯絡人請填本計畫主辦人。

四、【執行機關、執行人及主辦人】

※填寫說明:

 步驟:點選[新增(執行機關、執行人及主辦人)]鈕,開啟新增資料對話框畫面, 新增執行機關相關資料後,按下[儲存]鈕。 除執行機關(機構)之外,其餘參與計畫之機關(機構)均列為協辦(合作)機關(機構), 執行人為協辦(合作)機關(機構)代表人,如執行人為機關(機構)首長。

※功能說明:

五、【計畫內容】

※填寫說明:

 項目(一)已完成之重要計畫成果摘要: 延續性計畫,請填列並請註明第X年之成果摘要內容,如非連續

  性計畫應註 明為"單一年度計畫"或"新計畫"。

 項目(二)擬解決問題: 請列述計畫擬解決之問題內容。

 項目(三)計畫目標:

  1.全程目標: 二年以上至六年以下之中程計畫等延續性計畫,請填列總計畫目標及分年 度工作計

   畫目標。

  2.本年度目標: 如屬經建會核列中長程公共建設計畫,全程目標應與報送經建會內容一致。 (本章

   節為必填,請務必登錄。)

 項目(四)實施方法與步驟: 請列述完成各項工作的主要方法及步驟,包括採用方法、預計可能遭遇之困

  難、 解決途徑及重要儀器及設備之配合使用情形。

 項目(五)創新工作: 請列述各項工作之創新工作內容。

欄位中請勿貼入表格或圖片

六、【重要工作項目】

※填寫說明:

 步驟:點選新增(重要工作項目)鈕,開啟新增資料對話框畫面,選填工作項目相關資料後,按下儲存

  鈕。

    A. 重要工作項目應分項列述,如有兩個以上機關共同執行本計畫,應填列綜合進 度,並注意重要

     工作項目之工作比重總和應等於 100%。

    B. 「重要工作項目」應與「預定進度」之重要工作項目欄一致。

    C. 「重要工作項目」項中工作數量之單位須配合重要工作項目之內容予以量化表 示,如「人」、

     「項」、「次」。

    D. 「至 xx 年度止累計成果」項,請以已執行年度計畫執行累計成果為準,若為單一年度計畫則

     「全程計畫目標」與「本年度預定目標」兩項內容相同。

    E. 「預算」項應確實依據各重要工作項目之經費需求予以分配(含配合款),但累總之金額應與本

     計畫之總經費相同。

     F. 「實施地點」應載明實施該工作所在之縣市、鄉鎮。

※功能說明:

七、【預定進度】

※填寫說明:

 步驟:點選 鈕,開啟編輯資料對話框,填寫預定進度和每季累計百分比後,按下儲存鈕。

  A. 預定進度欄內所列項目應與重要工作項目所列分項一致。

  B. 計畫預定進度應依該計畫實際預定進度填寫,勿按季平均計列,避免執行時實 際進度與預定進度落

   差過大。

  C. 工作量或內容請確實配合重要工作項目之內容以文字簡略載明,而非數字或百分比。

  D. 「累計百分比」係指各別工作項目依據不同期間,逐步累計其工作進度,期末達 100%。

  E. 預定進度欄內所列之「查核項目」,請按季填列關鍵性工作。本項目將與季報配合,按季管考,請

   確實填寫。

  F. 若要新增預定進度明細,請點選新增明細產生新的登錄視窗後即可繼續編製, 若預定進度%總計已

   達 100%,則無法再執行新增。

八、【預期效益】

※填寫說明:

  A. 如為延續性計畫,請依期程預估填寫計畫期間之預期成果。如屬經行政院或本會核定之計畫或方

   案,其指標項目及預期成果應一致。

  B. 衡量計畫之經濟效益係指計畫執行前後有形、可量化等有關成本、收益數量之變動分析,變動分析

   項目可包括投入成本減少之部分或產出增加或品質提高之部分。請勿逕將辦理項目之數量充作效  

   益。

  C. 政策效益係指可達到之政策目標。

     按下儲存鈕。點選辭庫鈕,可新增指標項目和單位。

     步驟 2:填寫不可量化效益。

    不可量化效益可包括:

      (1)社會效益,如維護國民健康、提升人力素質、提高服務或品質等。

      (2)環境效益,如減少污染、緩和地層下陷、維護環境生態及景觀等。

      (3)制度效益,如建立安全體系等所有無形,不可量化之效益。

九、【預算細目及計畫分類】

※填寫說明:

  A. 執行機關及協辦(合作)機關之經費預算請依機關別分別製表。

  B. 預算科目如有薪俸、研究津貼等人事費,請加填【人事費明細表】。如有儀器及 設備費(包括資訊軟

   硬體設備),請加填【新購儀器及設備明細表】。資訊相關費用 [27-20(02-15),35-00(03-06)]應

   檢附附表【資訊設備費用明細】;預算細目說明欄 應予詳列(各物品、設備、器材等)名稱及價格等

   或計價方式。

  C. 預算科目代號、預算科目請依照各年度農委會主管計畫處理手冊辦理,並應依照第一級、第二級用

   途別科目分別詳細編列。

  D. 經費預算請按農委會(或所屬機關)及其他機關分項填列。

  E. 其他係指其他國家、農委會以外之中央機關、地方政府機關、人民團體、財團法人及私人機構之配

   合款。

  F. 配合款單位乃指提供配合款之機構,若配合款單位不只一個時,請務必依配合款單位分別填列配合

   款金額。

  G. 細部計畫之預算數及經費來源需與統籌計畫「計畫經費」中所載之金額相符。

  H. 相同的科目只可建立一筆資料。

     步驟:點選人事費用明細表鈕,開啟明細表對話框,接著點選新增鈕,開啟新增資料對話框,

     輸入人事費用相關資料後,按下儲存鈕。

  ※ 填寫說明:

    (1) 本表「月支」指每個月所支領到之薪俸或津貼(不含不休假獎金等額外薪 資)。

    (2) 本表內之"期限"乃指實際支領到薪俸或主持人費的月數(包括年終獎金所 含月數),非指僱用

     期限。

    (3) 分攤薪俸人員在本局及所屬計畫總計,最高不得超過 6 個月且每人每月不得超過 4 萬 5 千

     元,應切結按前述規定辦理,否則其相關支出應予剔除。

        表。

  ※ 填寫說明:

    (1) 預算科目中含有電腦相關費用時請寫填此表,例:資訊服務費、資訊軟硬體設備費、資訊設備

     費。

    (2) 購置機關:填寫本資訊採購有關的執行機關名稱,如新北市政府。

    (3) 使用單位:以科、課、組、室、系為單位,如新北市政府農牧科。

    (4) 現有設備:指本計畫現有設備明細。

    (5) 擬申購設備:指本計畫擬申購資訊設備或擬發生之資訊相關服務費用,例: 資訊軟體維護。

    (6) 請先新增機構資料,再於下方列表中選擇編輯「現有設備」或「擬申購設備」。

    增儀器及設備明細費用明細表。

  ※ 填寫說明:

    (1) 購置試驗研究用儀器設備,須經審核通過者或購置其他設備者,請務必填 寫此項目。

    (2) 「購置機關及管理單位」請詳細敘明實際使用或管理單位。

     步驟:點選[新增儀器及設備明細表]鈕,開啟明細表對話框,接著點選新增鈕, 開啟新增資料

     對話框,輸入儀器及設備費用相關資料後,按下儲存鈕。

  ※ 填寫說明:

    (1) 預算科目如有 24-00 應檢附附表八宣導廣告費用明細,請務必填寫此項目。

    (2) 詳列宣導主題、媒體類別、運用方式…..等宣導廣告費用明細。

     步驟:點選[新增宣導廣告明細]鈕,開啟明細表對話框,接著點選新增鈕,開啟新增資料對話

     框,選填宣導廣告費用相關資料後,按下儲存鈕。

十、【適用政府採購法之項目】

  ※填寫說明:

  A. 「適用政府採購法之項目」指補助型計畫,其單筆採購之補助比例達採購金額之 1/2 以上,且補助

   金額達 1,000 千元以上者。(例如:補助購置 A 物,預算採購金 額為 3,000 千元,本局補助

   2,000 千元,即應填本項),如不符上開規定者,則無需填列。

  B. 「採購標的」指本計畫經費所採購之工程、財物或勞務服務名稱。如有二項以上 (含二項),請分

   列標的與金額(單位:千元)。

  C. 「採購金額」指預算購置之總金額(即前例之 3,000 千元)。採複數決標等決標方式者,請參政府

   採購法施行細則第六條規定填寫。

   步驟:點選新增(適用政府採購法之項目)鈕,開啟新增資料對話框,輸入採購標的和採購金額後,

   按下儲存鈕。

十一、【附加檔案】

  上傳計畫相關之圖表、照片等資料,以彰顯執行計畫之重要性或完整性。

  ※ 注意事項說明:

    1.上傳檔案限制為 PDF 格式檔,系統可接受多頁的 PDF,系統會自行補上頁碼。

    2.如果您的資料具有圖片、自造字及特殊符號,為免上傳後資料遺缺,請您自行轉 換成 PDF 格式

     後上傳。

    3.由於系統將會將您的上傳PDF檔附加在計畫說明書後方,故您在轉換PDF格式時, 請勿做任何

     文件保全的設定(例如:禁止列印、禁止複製、設定密碼……等)。

    4.若同一檔案中有直、橫式夾雜,為使檔案正確顯示,請將直式、橫式分檔上傳。

  ※功能說明:

   步驟:點選新增檔案鈕,開啟上傳資料對話框,接著點選[選擇]鈕,開啟檔案瀏覽視窗,選擇要上

   傳的檔案並按下開啟舊檔鈕後,填寫附件說明和附件檔案 於計畫書的附件排序位置後,按下確定

   鈕。

十二、【計畫書存本】

  ※功能說明: 上傳新增或閱覽下載各階段歷程版本計畫書檔案的存放位置。由系統在送審和核定等 作

   業產製計畫書,並將檔案附加至此頁籤。亦可由使用者上傳相關檔案至此頁籤。

  步驟:點選新增檔案鈕,開啟上傳資料對話框,接著點選選擇鈕,開啟檔案瀏覽視窗,選擇要上傳的

   檔案並按下開啟舊檔鈕後,填寫附件說明,再按下確定鈕。

十三、【編製完成】

  ※功能說明

    醒視窗。

Last updated