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.1.2.3核定
研提單位:主管機關
作業流程說明: 進行統籌計畫審核,若核定通過,所屬細部計畫的計畫狀態如為「審查中」或 「審查中鎖
定」,將一併通過審核,並給予正式計畫編號。
登入系統後,點選[首頁]-[待您審查的計畫]頁籤,顯示計畫待審查資訊,計畫審核 說明如下所述:
※ 方法一:用審查核定作業鈕進行計畫審查
步驟1:開啟計畫內容畫面 請將游標移至欲審查計畫上,點選該計畫即可開啟該計畫內容進入審查作
業。
步驟 2:審查計畫內容 可點選計畫內容頁籤或按下一步鈕,依序詳閱計畫內容,進行計畫審查。
步驟 3:點選審查核定作業按鈕,給予審查結果
A. 若內容審查通過,欲進行核定作業,請依照以下步驟︰
1.點選審查核定作業按鈕,開啟審查(初審)對話框。
2.審查結果選擇【核定】(預設)。
3.輸入「核定文號」。
4.選取一次撥付或分期撥付。
4.1.點選 鈕,開啟撥付期數與撥付金額對話框。
4.2.輸入預計經費撥付百分比和預計撥付金額後,點選儲存按鈕。
5.點選核定按鈕,即完成該計畫之核定審查。 統籌核定通過時,系統會將未核定的細部計畫一併核
定,並依序號給予正式計畫編號如 107 保發-11.1-保-01-02-02-001(3)。
B. 若內容審查不通過,欲進行退回作業,請依照以下步驟退回研提人員︰
1.點選審查核定作業鈕,開啟審查(初審)對話框。
2.於審查結果點選【退回】,並輸入「退回原因」。
3.按下退回鈕,即完成該計畫之退回作業。
※ 方法二:用快捷鍵進行計畫審查
開啟核定編輯對話框,於對話框中輸入核定文號、選取一次撥付或分期撥付並輸入預計撥付金額後,
點選核定鈕,即完成該筆計畫之核定 審查。(詳見方法一)
框,於對話框中輸入退回原因,點選退回鈕,即完成該筆 計畫的退回作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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