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.2.2.2統籌計劃
三、 統籌計畫研提
※ 流程說明:為彙整各執行單位的計畫,由主辦單位研提統籌計畫。
統籌計畫立案存檔後,提請各研提單位依據統籌計畫工作內容研提 細部計畫。
由主辦機關彙總細部計畫至統籌計畫。
由主辦機關審查細部計畫和核定統籌計畫
說明 1:登入系統後,於[計畫研提]功能選單,點選[統籌計畫],如下圖所示:
說明2:開啟統籌計畫研提畫面,新增統籌計畫,請先完成【計畫基本資訊】等頁籤,存檔後, 系統即產
生統籌正式計畫編號,請細部計畫研提機關依據此編號研提細部計畫。
(一)、 【統籌計畫-計畫基本資訊】
※填寫說明:
A. 基本資訊
「計畫年度」:請選取計畫所屬年度,系統預設為當年度,可自行修改。
「是否為延續型計畫」: 此欄位點選「是」,則可選取去年度計畫編號,若您的計畫 非去年計畫的延
續,請選「否」,系統會顯示新提計畫。
「母計畫類型」:請視您的計畫是否歸屬於某上層計畫底下,若為單一層計畫,請選「無」; 否則請選擇
該上層計畫之計畫性質:單一/統籌。(請與主審機關確認)
「計畫別來源」:請點選計畫別。
「計畫別」: 請挑選您研提的計畫補助款所屬「計畫別」(請與主審機關確認補助的 款項歸屬)。
「主管(審核)機關」:系統會依您選擇之「計畫別」,自動帶入預設之審核機關,您 無需自行選取。
「審查人員」:系統會依您選擇之「計畫別」,帶出各別計畫審查專家,請您選取計 畫之所屬審查人
員。
「審查人員所屬計畫」: 此欄位非必填欄位,若您研提的計畫為第二層計畫,才需 下拉選取 。
「本年度計畫編號」:統籌計畫皆由系統編號,無需調整。
「自訂尾碼」:非必填欄位,審查單位可視情況增加,以便做計畫辨識。建議可於行 編碼前加上"-"或"
()"等符號,以區別系統編號及自訂編碼,如: -北 02。 ※此處請勿使用半形編點符號
「計畫所在地」:可單選或多選計畫執行地。
計畫「中文名稱」(必填欄位);計畫「英文名稱」(非必填欄位)。
輸入「計畫執行期限」。
A. 「全程計畫執行期限」:請輸入該計畫自哪年開始施作,及預計結束年份、日期,若施作時間為一年
期,時間應與年度計畫執行期限相同。
B. 「年度計畫執行期限」:請依據當年度計畫執行期間填寫,計畫結束日期以不超越全程計畫執行期限為
原則。
C. 細部計畫本年度期程不可大於統籌計畫。
B. 統籌計畫共同審查設定
「是否可由其他人員代審計畫」:請點選「是」。
「其他審核人員」:點選選取鈕,授權可協助審查及核定下一層子計畫審查人員清單。
「可核定人員」:請點選選取鈕,授權可核定當層計畫之審查人員,且有權限看到該 計畫底下包含的所
有子計畫,但無法調整或核定。
(二)、 【統籌計畫-細部計畫列表】
A.待細部計畫研提完畢 ,即可進行彙總動作。
步驟 1: 點選計畫彙總,開啟細部計畫列表對話框
步驟 2:勾選欲匯入的細部計畫(可複選),選取[匯入此章節]或[全部匯入]。選取完成後,請 點選匯入,
即完成。
([全部匯入]可將細部計畫的資料一次匯入統籌計畫中,但因考量部份資料不需要由細部 計畫帶入,例如:計
畫內容,匯入時可選擇[匯入此章節],依各頁籤分別匯入。)
※因預算細目與預定進度有資料因果關係,若使用個別章節匯入時,請先匯入預算細目 後,再行匯入預定
進度。
(三)、 【統籌計畫-計畫依據、執行期限】
※填寫說明:
計畫依據:輸入計畫依據,欄位中請勿貼入表格或圖片。
執行期限:系統會自行帶入您於計畫基本資訊頁填寫的日期。
(四)、 【統籌計畫-提送機關、主持人及總聯絡人】
※ 填寫說明: 步驟 1:選填提送機關。
A. 如為委辦計畫,機關名稱請填計畫主辦單位(機關)。
B. 計畫主持人請填計畫主辦單位主管。
步驟 2:選填計畫總聯絡人。
A. 計畫總聯絡人,負責計畫進度控制及執行成果填報,限填一名。
B. 如為委辦計畫,計畫總聯絡人請填本計畫主辦人。
(五)、 【統籌計畫-計畫執行機關、執行人及計畫主辦人】
※ 填寫說明: 除執行機關(機構)之外,其餘參與計畫之機關(機構)均列為協辦(合作)機關(機構),執行人為
協辦(合作)機關(機構)代表人,如執行人為機關(機構)首長。
(六)、 【統籌計畫-計畫內容】
已完成之重要計畫成果摘要
※ 填寫說明: 延續性計畫請填列並請註明第X年之成果摘要內容,如非連續性計畫應敘明為 "單一年度計
畫"或"新計畫"。或點選計畫彙總鈕,可以開啟細部計畫列表對話框,勾選欲匯入此章節的細部計畫,
選取後請點選匯入鈕。
擬解決問題
※ 填寫說明: 請列述計畫擬解決之問題內容。或點選計畫彙總鈕,可以開啟細部計畫列表對話框, 勾選欲
匯入此章節的細部計畫,選取後請點選匯入鈕。
注意:欄位中請勿貼入表格或圖片
計畫目標-全程目標
※ 填寫說明:
-全程目標:二年以上至六年以下之中程計畫等延續性計畫,請填列總計畫 目標及分年度工作計畫目標。 -本年度目標:如屬國發會核列中長程公共建設計畫,全程目標應與報送 國發會內容一致。(本章節為必
填,請務必登錄。) 或點選計畫彙總鈕,可以開啟細部計畫列表對話框,勾選欲匯入此章節的細部計
畫, 選取後請點選匯入鈕。
注意:欄位中請勿貼入表格或圖片
實施方法與步驟
※ 填寫說明:此項作業於統籌計畫中不需填寫,資料內容請參照細部計畫內容。
(七)、 【統籌計畫-重要工作項目】
※ 填寫說明:此項作業於統籌計畫中不需填寫,資料內容請參照細部計畫內容。
(八)、 【統籌計畫-預定進度】
※ 填寫說明:此頁資料由系統自細部計畫匯入資料產生(點選計畫彙總鈕匯入), 若需異動內容請至細部計
工作比重後,請按儲存鈕。
(九)、 【統籌計畫-預期效益】
可量化效益
鈕。點選辭庫鈕,可新增指標項目和單位。
或點選計畫彙總鈕,可以開啟細部計畫列表對話框,勾選欲匯入此章節的細部計畫, 選取後請點選匯入
鈕。
其他政策效益或不可量化效益
填寫說明:其他政策效益或不可量化效益請以文字條列式說明,以精確明瞭為原則。
政策效益係指可達到之政策目標,不可量化效益可包括:
1.社會效益:如維護國民健康、提升人力素質、提高服務或品質等。
2.環境效益:如減少污染、緩和地層下陷、維護環境生態及景觀等。
3.制度效益:如建立安全體系等所有無形,不可量化之效益。 或點選計畫彙總鈕,可以開啟細部計畫列表
對話框,勾選欲匯入此章節的細部計畫, 選取後請點選匯入鈕。
欄位中請勿貼入表格或圖片。
(十)、 【統籌計畫-預算細目及計畫分類】
預算總表
填寫說明:此頁資料由系統自細部計畫匯入資料產生(點選計畫彙總鈕匯入), 欲異動內容請至細部計畫
編修。
預算明細
填寫說明:顯示細部計畫明細點選檢視預算分配明細和檢視預算明細表, 可開啟對應的對話框查看明細
內容。
(十一)、 【統籌計畫-適用政府採購法之項目】
※ 填寫說明:此項作業於統籌計畫中不需填寫,資料內容請參照細部計畫內容。
(十二)、 【統籌計畫-人事費用明細】
※ 填寫說明: 此頁資料由系統自細部計畫匯入資料產生(點選計畫彙總鈕匯入), 異動內容請至細部計畫編
修。
(十三)、 【統籌計畫-新增儀器及設備明細】
※ 填寫說明:此頁資料由系統自細部計畫匯入資料產生(點選計畫彙總鈕匯入), 異動內容請至細部計畫編
修。
(十四)、 【統籌計畫-資訊設備費用明細表】
※ 填寫說明:此項作業於統籌計畫中不需填寫,資料內容請參照細部計畫內容。
(十五)、 【統籌計畫-附加檔案】
※ 功能說明: 上傳計畫相關之圖表、照片等資料,以彰顯執行計畫之重要性或完整性。
注意事項說明:
1.上傳檔案限制為 PDF 格式檔(避免圖片、自造字及特殊符號的缺漏),系統可接受多頁的 PDF,並會自動
替您編碼。
2.由於系統會將您的 PDF 檔附加在計畫說明書後方,故請您上傳 PDF 格式時,請確認該 檔案無文件保全
的設定(例如:禁止列印、禁止複製、設定密碼……等)。
3.若同一檔案中有直、橫式夾雜,為使檔案正確顯示,請將直式、橫式分檔上傳。
4.檔案大小限制為 20MB 以下。
步驟:點選新增檔案鈕,再點選選擇鈕,開啟檔案瀏覽,選擇要上傳的檔案並按下開 啟舊檔鈕後(請依您的
需求填寫附件說明與排序,非必填),按下確定鈕,即完成。
(十六)、 【統籌計畫-計畫書存本】
※ 功能說明:
1.在您的計畫於送審、核定、核定後變更送審及變更後核定等階段,系統會自行替您生成該階段計畫書內
容存本,以供您查閱。
2.此處亦開放您自行上傳任何時間之版本計畫書,方便紀錄或查閱,上傳規則同附加檔案(計畫書存本內
容,不會附加於原計畫書內)
步驟:點選新增檔案,接著點選選擇鈕,開啟檔案瀏覽視窗,選擇要上傳的檔案並按下開啟舊檔(請依您的
需求填寫附件說明與排序,非必填),完成後請按確定,即完成。
(十七)、 【統籌計畫-編製完成】
※ 功能說明:
A. :可產生正式計畫書 PDF 檔,送交主管機關審核。
B. :按下完成送出按鈕之後,系統將檢核計畫內容必填項目是否已填寫 完整,若有資料未填寫時將會顯示
警告訊息。
計畫送審查後,計畫狀態為「審查中」;經審查人員審核後需修正並退回研提人員,計畫狀 態為「退回
修正」。(退回修正詳細操作流程,請參考第貳章/四、計畫退回修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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