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.2.3.2.1單一及細部計畫審核

(一)【一般計畫審查流程】

登入系統後,請至[待您審查的計畫],系統會顯示以您審查人員的計畫或相關子計畫。

【註】: [待您審查的計畫]提供待審核/已核定或退回/寫作中等三個狀態選項供選擇,以利您可更快速的依

  狀態進行審查作業。

※ 方法一:用審查核定作業鈕進行計畫審查

 步驟1:開啟計畫內容畫面 請點選計畫名稱進入計畫內容。

 步驟2:逐一審閱計畫內容 請點選計畫內容頁籤或按下一步鈕,依序詳閱計畫內容,進行計畫審查。

 步驟 3:共同審查人員的設定 開啟計畫後,可於計畫基本資訊頁籤設定『本計畫是否授權共同審查』,

  若勾選〈是〉, 則可選取「其他審核人員」以及「可核定人員」。

步驟 3.1:「其他審核人員」: 點選選取鈕,授權可協助審查及核定下一層子計畫審查人員清單。

步驟 3.2:「可核定人員」: 點選選取鈕,授權可核定當層及下層計畫之審查人員;有權限看到該計畫底下

  包含的所有子計畫,並能調整或核定。

 步驟 4:附掛上層框預算(母)計畫設定。

若您的計畫為第二層、或第三層計畫,上層還有框預算計畫或是母計畫,請務必在審 查人員所屬計畫欄位

  選擇您的框預算計畫編號。

例:審核人員所屬計畫選擇的編號為 109 農再-2.2.1-2.3-糧-001,該筆計畫核定後的編號會顯示

  為 109 農再-2.2.1-2.3-糧-001-XXX(流水號)。計畫一旦核定後,編號就無法修改,請務必確認是否有

  附掛正確的上層計畫編號。

【註】:若您有上層計畫但審核人員所屬計畫下拉為空白,請與上層計畫審查人員確認,是否有將您加入上

  層計畫中的『其他審核人員』。

 步驟 5:點選計畫內容上方審查核定作業按鈕,給予審查結果

A. 若內容審查通過,欲予以核定,請依照以下

步驟︰

1.點選審查核定作業按鈕。

2.審查結果選擇【核定】(預設)。

3.輸入「核定文號」。

4.*核定後是否轉為細部計畫:此欄位出現在單一計畫的核定視窗。適用於研提 人應填報『細部計畫』卻誤

  選為單一計畫的表單,審查人員可於審查核定作業 時將該筆單一計畫轉換為細部計畫,研提人無須重

  新研提。 【註】:計畫狀態一經轉換為細部計畫後,就無法再還原為單一計畫,請留意!

5.補助款的撥付期數設定(可於核定視窗或是計畫核定後設定)。

5.1.請點選新增鈕。

5.2.選取撥付期數、預計經費撥付百分比或預計撥付金額,點選儲存。

6.點選核定,即完成該計畫之核定審查。 核定通過後,系統將給予正式計畫編號

  如 109 農再-1.1.1-1.1-保-036。

B. 若內容審查不通過,欲進行退回作業,請依照以下步驟退回研提人員,修正計畫內容︰

1.點選審查核定作業鈕。

2.於審查結果點選【退回】,並輸入「退回原因」。

3.按下退回,即完成該計畫之退回作業。

方法二:用快捷鍵進行計畫審查

  框中輸入核定文號、新增期數與預計撥付金額後,點選核定, 即完成該筆計畫之核定審查。

  選退回鈕,即完成該筆計畫的退回作業。

(二)【單一轉細部審查流程】

若您欲將研提人之單一計畫納入某一統籌計畫內,需先行做單轉細流程,以便系統協助將其 新增為細部計畫,單一計畫轉細部計畫操作說明如下所述:

※ 方法一:用審查核定作業鈕進行單一計畫轉細部計畫

 步驟 1:開啟計畫內容畫面 請點選該計畫進入審查。

 步驟 2:點選審查核定作業按鈕,進行單一轉細部作業 請點選審查核定作業鈕,開啟審查核定作業對話

  框,於審查結果選取【核定】。

2.1.「核定後是否轉為細部計畫」,請點選「是」。

2.2. 按核定鈕,並再次確認為單一轉細部,即可完成該計畫之單一轉細部作業。

核定後的單一計畫狀態變更為【單一轉細部】,表示此筆計畫將可轉為細部計畫,計畫編號

如 109 農再-1.1.1-2.1-保_20200822025111_單轉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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